当然,根据欧盟2016/425关于个人防护装备(PPE)的规定,我们的产品符合所有必要的标准,不仅如此——我们总是要求我们的产品多提供一点点。这保证了我们的客户对我们的额外安全期望。
标准DIN EN 352-3描述了直接附着于安全帽的耳罩的相关要求。
当然,根据欧盟2016/425关于个人防护装备(PPE)的规定,我们的产品符合所有必要的标准,不仅如此——我们总是要求我们的产品多提供一点点。这保证了我们的客户对我们的额外安全期望。
标准DIN EN 352规定了作为防护服一部分的听力防护用品的一般性要求。
根据DIN EN 352标准,选择合适的听力防护用品取决于具体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产生的噪音类型。关于听力防护的要求,有以下几类规定:
耳塞
耳罩
听力防护安全帽
防噪服
除了符合DIN EN 352的一般性要求外,特定的产品功能和要求在以下特殊标准中进行了规定。
根据DIN EN 352,所有听力防护用品必须标有: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型号名称
EN编号
关于插入、应用和佩戴的说明(根据需要)
标称尺寸
CE标识
可重复使用或一次性使用的指示(与耳塞相关)
左耳或右耳标记(用于定制耳塞)
符合DIN EN 352-1标准的耳罩被定义为听力保护装置,它用功能性软垫将佩戴者的整个外耳封闭起来。如需要在噪声多变的区域频繁摘取,则建议在此类工作场合使用耳罩。
标准DIN EN 352-1关于耳罩的要求还规定:
安装在工业安全帽上的耳罩要求(第3部分)
电平等级耳罩的安全要求和测试(第4部分)
具有主动降噪功能的耳罩的安全要求和测试(第5部分)
带通信功能的耳罩的安全要求和测试(第6部分)
DIN EN 352-2将耳塞定义为直接佩戴在耳道或耳腔内的听力保护装置。
根据规定,以下情形建议使用耳塞:
针对低频的连续噪声
佩戴耳罩易出汗时
佩戴安全眼镜时
佩戴头部防护、呼吸防护、面部防护等其他防护产品时
与耳罩一起用于短暂的极端噪音时
虽然DIN EN 352-2是针对耳塞的一般性要求,但第7部分也描述了与电平等级耳塞有关的安全要求和测试。
标准DIN EN 352-3描述了直接附着于安全帽的耳罩的相关要求。
电平级别相关的听力防护耳塞/定制耳塞不隔绝重要的外部声音,同时作为高噪音的屏障。它们可用于具有非连续或间歇性噪声暴露(脉冲噪声)的环境中,在这些环境中其他声音警告信号必须是可听见的。本标准也涉及用于声音再生带电路的听力防护耳塞/耳塑料。
按照意外保险和预防机构的分类方式,听力防护用品可以归类为可适用于特定应用领域的特定产品。
S:铁路轨道上层建筑施工中的信号监听
V:道路交通中的信号监听
W:一般性警告信号监听
E:铁路运营中机车司机的信号监听
o E1:高适用性,适合于听力受损的人
o E2:较高适用性
o E3:适用性有限